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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来源: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名称: | 关于执行《呼伦贝尔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文号: | 鄂政办字〔2020〕47号 |
成文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
旗自然资源局: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呼政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旗政府2020年第5次党组会议要求,你局在出让供应全旗地下停车场用地时,按土地估价结果的70%来确定底价(或起始价),严格地下空间建设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公告。政策执行期限与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有效期一致,期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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