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蒙超”城市足球联赛人气持续高涨,为护航全区业余体育赛事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规范赛事期间商业广告行为,引导广告经营主体依法履行责任,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赛事期间广告发布合规要点提示如下: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查验相关资质和授权文件,杜绝发布违法广告。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广告中规范使用经官方授权的“蒙超”标志及相关宣传用语,不得虚构伪造“官方合作伙伴”“赛事指定产品”等身份。 互联网平台、比赛场地管理方、赛事转播机构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和管理义务,提前查验有关证明文件、审查广告发布内容,及时制止、删除涉嫌违法违规广告。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军旗、军徽;不得使用不规范、不完整中国地图;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内容进行赛事商业营销炒作。 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公德和体育职业道德。不得发布含有歪曲历史、制造噱头、恶搞经典、低俗营销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商业广告。 赛事商业宣传造势要注意把握尺度和影响。严禁含有民族、种族、宗教、地域、性别等歧视内容;不得贬低、丑化比赛对手城市形象,伤害公众感情;不得使用因违法犯罪、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球星、艺人、网红等作广告代言人。
赛事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广告监测和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线索,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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