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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343N/202605-00019 组配分类: 执法案件公示
发布机构: 旗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吕嘉军驾驶蒙EYU387巡游出租汽车超出经营许可区域从事经营案 文号: 鄂交罚[2026]029
成文日期: 2026-05-20 发布日期: 2026-05-20
吕嘉军驾驶蒙EYU387巡游出租汽车超出经营许可区域从事经营案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旗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6年05月08日12时54分鄂温克族自治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蒙EYU387号海拉尔籍巡游出租汽车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区域超出许可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调查当事人吕嘉军于2026年05月08日12点44分时驾驶蒙EYU387号海拉尔籍巡游出租汽车,从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城区金鼎农贸市场路边乘载二位乘客去往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当事人吕嘉军超出许可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吕嘉军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规定,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及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初次违反规定、行为较轻,决定给予当事人吕嘉军处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