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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589Q/202603-00017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批复
名称: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行审字〔2026〕16号
成文日期: 2026-03-25 发布日期: 2026-03-25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5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雁政发〔2026〕2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可以极大地改善和优化镇区环境,提升镇区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废弃工矿地整治后,可以重新规划利用这些土地资源,用于建设新项目和设施,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此项目的建设实现了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协同,是“两山”理论思想的重要实践。通过企业和政府联合协同合作,积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例如发展生态公园、旅游基地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对镇区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本项目的发展符合大雁镇发展绿色经济、生态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收获绿水青山、实现经济转型的同时,促进人与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项目代码

2504-150724-04-01-522403

三、项目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2024年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在蒙矿山周边10公里治理项目大雁棚户区废弃工矿地整治项目,该地块治理面积为141.4940hm²,该区域拟建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城市道路、道路改造、供水、供暖、排水,建成后该区域基本达到“三通一平”要求。其中新建城市道路11397.08m2(1519.61m),起点处新建混凝土道路与既有道路相连接,混凝土道路2288m2,局部道路修补900m2;附属人行道5998m2,给水管道850m,排水管道400m;一体化污水提升泵房一座;采暖管道3.50km;新建热力站5Mw,铁路防护管涵53.00m;本工程总用地面积2.0440公顷。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5655.7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能源集团地环基金保障,不足部分由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六、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雁中区。

七、建设年限

2026年5月-2028年4月

八、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九、项目建设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人民政府

十、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政府投资支出,坚决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要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按月报送进展情况。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绿色、低碳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应用推广,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单位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