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
你单位《关于审批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物资储备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鄂消〔2026〕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安委〔2022〕2 号)明确提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的核心发展目标,强调要“加强消防装备提质增量和战勤保障设施建设”。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现有设施存在车库不足、装备储备困难、训练用房缺失等问题,与国家消防工作规划要求存在差距。项目建设可构建标准化的应急装备储备和训练保障体系,提升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处置能力,是强化基层消防救援保障体系、提升队伍实战能力、筑牢区域消防安全防线的关键支撑,对保障温克族自治旗社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二、项目代码
2601-15072404-01-787405
三、项目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物资储备库项目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消防物资储备库1 栋及其配套设施,为 4 层框架结构建筑,建筑总面积为 3685.4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374.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10.52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12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主楼南侧。
七、建设年限
2026年5月-2026年12月
八、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九、项目建设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
十、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 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规定的“政 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 得由施工单位垫资”。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 项目单位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政府投资支出,坚决防范化解 地方债务风险,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要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按月报送进展情况。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绿色、低碳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接文后,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争取早日开工,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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