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理结果
索引号: 11152128011619124c/202603-00001 组配分类: 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旗农牧和科技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斯普勒玛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用于食品消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3-09 发布日期: 2026-03-09
斯普勒玛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用于食品消费案
发布时间:2026-03-09 来源:旗农牧和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 斯普勒玛 行政相对人类型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 1****************X
执法主体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
案件名称 斯普勒玛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用于食品消费案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鄂农科罚〔2025〕5号
罚款金额 38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1.没收1头牛8200.00元违法所得。

2.对斯普勒玛并处罚款:30000.00元。

共计382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斯普勒玛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用于食品消费的行为属实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兽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