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议答复
索引号: 11152128011619159Y/202512-00003 组配分类: 建议答复
发布机构: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关于对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总编第14404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12-02 发布日期: 2025-12-02
关于对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总编第1440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2 来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人大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总编第144045号建议的答复

 

 

汤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支持

国家已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明确要求强化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生活照料等一体化服务。  

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医养服务供给,强化医疗养老资源衔接,推广居家社区服务,完善医保和长护险支持,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服务质量提升,2025年基本建成高效服务体系。  

二、具体措施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失能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优先签约并提供定期上门巡诊、用药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  

2、智慧养老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服务平台,推进医疗、养老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鼓励通过智能设备、远程监测等技术手段,实时关注居家重点老年人健康状况。

3、完善协作机制: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执业站点和家庭医生工作站,提供就近就便的医养结合服务。我旗目前在大雁镇设立了大雁卫生院驻鄂温克族自治旗社会福利院医务室,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开展诊疗服务。组织7家医疗单位与辖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提供基础性医疗服务的同时开设就医就诊绿色服务,确保双向转诊畅通。

4、发展居家社区服务。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开展健康知识传播,提升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健康管理服务,积极预防和早期干预老年疾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在基础性签约服务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是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开展中医养生保健、营养指导、药膳食疗等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体育运动,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