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司法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报告如下。
经清理,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和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4件,废止5件;以旗政府各部门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件,废止5件。
附件:1.鄂温克族自治旗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鄂温克族自治旗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鄂温克族自治旗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鄂温克族自治旗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
统计表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