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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锡尼河西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倡议书】致锡尼河西苏木居牧民的防火倡议书(汉文)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9-19 发布日期: 2025-09-19
【倡议书】致锡尼河西苏木居牧民的防火倡议书(汉文)
发布时间:2025-09-19 来源:锡尼河西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防火季节已到,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保护我们的草原资源,保护牧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燃”,锡尼河西苏木党委、政府呼吁广大居民和牧民朋友们,草原火灾预防应做到:

一、正确使用火源,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一)不在草原上吸烟,丢烟头、火种,通过草原的车辆严禁丢弃烟头、火种等行为。

(二)不在草原上生火取暖、生火野炊、点火照明。严禁在饲草库、草垛旁吸烟或投掷烟头。

(三)居牧民使用火炉、烟筒应当安装防火装置,设置封盖灰坑,避免倒灰带火。

(四)严格遵守草原防火规定,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爆竹烟花等陈规陋习,提倡献花等祭祀方式。

(五)禁止青少年玩火、放烟花等行为,严禁痴、呆、精神病患者使用明火行为。

二、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因此,必须充分认清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一)自觉遵守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牧区,在草原上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草原防火的要求,建设或配置草原防火设施、设备和专业扑火队员。

(二)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人员,必须服从苏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防火管制。在草原上从事牧业或者副业生产的人员,需要生活性用火的,应当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用火,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四、不破坏草原防火宣传牌 、瞭望台。

五、不要见火不报、不救。如发现火灾隐患和火情请及时拨打119、12119电话并通知嘎查负责人

锡尼河西苏木春季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470-8931700。

中共锡尼河西苏木委员

锡尼河西苏木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