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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呼伦贝尔市华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淀粉厂粉丝生产加工项目决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10 发布日期: 2025-04-10
呼伦贝尔市华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淀粉厂粉丝生产加工项目决定
发布时间:2025-04-10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审批意见:                                 鄂环审表字〔2025〕01号

我局于2025年4月10日对呼伦贝尔市华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淀粉厂粉丝、粉皮生产加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形成了如下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华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淀粉厂粉丝、粉皮生产加工项目;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3.7%;

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市华晟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产800吨粉丝、150吨粉皮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三、生产同时应加强管理,淀粉投加过程中应尽量降低投料落差,同时加强车间通风,设置排风扇,保证车间内环境质量。

四、废水进沉淀池满足间接排放标准后二级氧化塘处理达标后用于自有农田灌溉,不得外排。

五、各项污染物,必须长期稳定排放。

六、环保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向我局备案。  

经办人: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