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
根据《呼伦贝尔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乡镇级,村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和鄂温克族自治旗深化“放管服”改革暨政务服务向延伸工作推进会精神,推进我旗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嘎查社区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水平。现对各苏木乡镇开展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八有”建设完成情况。“八有”即有帮办代办窗口,有代办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有代办员责任清单,有制度机制,有工作台账。此外,还需要统一苏木乡镇嘎查社区两级帮办代办标识牌。不具备帮办代办办理条件的嘎查,可在本苏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点,并设立某某嘎查帮办代办的标识牌。
(二)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帮办代办事项)认领编制和云平台事项配置情况、“综窗”系统应用情况。(此项内容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督查)
二、督查方式
(一)督查工作由督查组赴各苏木乡镇开展实地督查。督查组成员主要由旗政办督查室、旗政务服务局人员组成,督查工作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进行。
(二)督查工作采取查阅“八有”建设相关佐证材料,线上查看平台事项认领情况,现场交流等形式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乡镇按照督查内容,做好整改自查工作并需提供“八有”相关佐证材料。
(二)本次督查结果列入2023年年度政务服务考核范围。
(三)各苏木乡镇需明确1名联络员,于3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过邮箱报送旗政务服务局。
联 系 人:王晨
联系电话:8819704
邮 箱:ewkzwfwjsx@163.com
(此页无正文)
鄂温克族自治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局代章)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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