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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 关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3-25 发布日期: 2022-03-25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 关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环字﹝2022﹞37                           签发人:布和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

关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鄂温克族自治旗进行现场督查工作,我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并按照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任务进行职责分工,情况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布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副组长:耿庆军  副局长(负责全面协调工作)

 员:沿    分局办公室、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

姜德跃  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吴文佳  污染防治科负责人

王斯琴  综合科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大雁镇、伊敏河镇露天矿附近的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

综合科:负责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调阅工作。

 

 

2022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