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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招录政府专职队员及消防文员入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5 10:23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开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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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消防救援力量队伍,优化队伍人员结构,保障各项消防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本次专职队员、消防文员公开招录工作安排,通过心理测试、体能考核、笔试、面试等综合考核程序,现已确定本次拟入职人员名单。为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入职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一)、专职消防队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孙福瑞、张超、汤学文、塞热、王轩;

(二)消防文员名单

刘莹莹

二、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须真实具体,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三、入职报到安排

(一)专职消防队员

1. 集合时间:9月1日上午9:30分

2. 集合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院内

3. 培训安排:统一开展封闭集中培训,培训周期1个月

4. 携带物品:个人被褥、换洗衣物、洗漱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二)消防文员

9月1日上午9:00前往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财务室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四、用工聘用及合同管理

公示期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试用期满合格后与鄂温克族自治旗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予以终止用工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凡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所有拟入职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示规定时间、地点准时报到;报到及培训期间,多有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要求,服从统一管理。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开补招政府专职消防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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