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部分项目完工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9日,具体详情见相关附件。同时虚心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开信息的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公众的解疑释惑均由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反映。
监督及受理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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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鄂温克族自治旗2025年度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完工情况表
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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