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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字〔2017〕95号
关于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确定我旗纳入自治区2017年扶持村集体经济重点旗县。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梁 永 三(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东 胜(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布 和(旗农牧业局局长)
魏 建 华(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华 英(旗财政局局长)
萨 立 丽(旗审计局局长)
陈 伟(旗水务局局长)
阿拉木德 (旗林业局局长)
包 玉 柱(旗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
王 全 安(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 玉 玲(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艳 文(旗旅游局局长)
乌 松 光(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乔 杰(巴彦托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 烈(伊敏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乌 云 娜(辉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呼木吉乐 (伊敏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斯仁达瓦 (锡尼河东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那 础 格(锡尼河西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金 俊 辉(巴彦嵯岗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
吴 志 刚(巴彦塔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敖立平(兼)联系电话:8819902。
此通知
2017年5月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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